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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圖片
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圖片1
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圖片2
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圖片3

位於中環炮台里的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始建於1842年,並於1860年和1917年分別進行擴建和改建工程。大樓以紅磚及花崗石所建,屬愛德華時期的新古典風格,樓高3層,設有地下室,西北隅建有1座圓頂小教堂。大樓於1989年列為古蹟。

大樓曾是政府官邸及商家名人的寓所,並曾經用作領事館、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戰後的臨時政府總部、地方法院、最高法院、政府辦公室,以及於1997年至2015年間用作終審法院。

終審法院搬遷往中環昃臣道後,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被劃入法律樞紐計劃。為加強和推廣香港作為國際法律、交易促成及爭議解決服務的法律樞紐地位,政府在前中區政府合署西座、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以及交易廣場二期撥出部分地方設立法律樞紐,將本地、區域及國際的法律相關組織匯聚在核心商業區,提供優質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經過翻新後,法律相關組織在2020年年中陸續遷入並開展服務。

交通

如規劃前往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的行程,可使用運輸署提供的「香港出行易」網站(https://www.hkemobility.gov.hk)或流動應用程式,輸入你的出發地點以搜尋不同交通路線,或點擊下方Google地圖的「規劃路線」按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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